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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01-1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416日至5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营商局党组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职责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1020日,巡察组向市营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组织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期间,累计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和3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62条整改措施和7项落实举措,明确了每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在实施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36项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3问题中,已完成11个问题整改,2个需持续推进的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两个文件’不具体、不系统、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巡察整改期间,累计召开2次局党组会、4次局务会,研究“两个文件”及国家及省、市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二是细化落实措施。制定《丹东市营商局落实任务工作流程》,明确了任务分解、制定工作方案或措施、组织实施和结果反馈等各阶段的工作要求。三是加强整体工作谋划。重大部署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充分领会上级部署的意图、所要实现的目标、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关联性,杜绝“就事论事”,做到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监督管理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丹东市营商局调度督导工作制度》,明确了市营商局对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调度督导的事项范围、调度督导方式、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内容,保证调度督导到位。二是完善政务大厅管理制度。重新制定完善了23项工作制度,明确了12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程序。三是加强业务指导。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议。是制定实施《丹东市营商局明查暗访工作方案》,建立发现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汇报的闭环机制。

(三)关于“创新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丹东市营商局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按计划组织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大厅进驻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方位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在全市36个县级以上各类政务服务中心推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打造丹东政务服务品牌。三是积极开展创新培育工作。将向园区赋权、“一件事一次办”、推广“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等3项工作纳入2022年市委改革办重点创新改革任务。

(四)正在推进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强化政务大厅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按照统一的窗口工作标准、服务规范、考核工作标准,重新制定完善了23项工作制度。二是加强考核管理工作。对市本级大厅采取动态视频抽查、现场巡查、数据统计监察等方式加大考核管理工作力度。通过每月考核通报,及时将窗口工作情况向派驻部门反馈,会同派驻部门共同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三是对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窗口工作人员岗位值守、工作纪律、服务态度进行监督检查。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2.关于“办事仍不方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文旅广电局、商务局等部门首席代表召开业务会议,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确需在专业系统办理的业务无需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杜绝出现部门系统平台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两次上传现象。二是制定实施了《丹东市推进“一网通办”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工作方案》,对省级部门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细化分解,修订完善各项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三是印发了《“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及业务办件工作的通知》,要求交通、教育等部门按照“一网通办”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相关要求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和减跑动次数。截至目前,各审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均达到“三级十三统一”,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系统中申报要件相统一。

三、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是紧盯不放,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针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立足实际,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好职责使命,努力为实现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15-2173839

邮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爱河大街121-1号丹东市营商局2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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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

                              2023年1月12日